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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法6大核心变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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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24-1-16 14:13:24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对于新公司法,财税人员应注意以下6个核心变化要点:
一.五年缴足资本金
47条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;
二.资本金范围扩大
48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,......股权,债权等作价出资;
三.小股东的福音
57条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,会计凭证;
四.金蝉脱壳失效
88条转让人对受让人未按期缴纳的出资承担补充责任;
五.分红时间明确
212条股东会作出分配利润的决议的,董事会过半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进行分配;
六.弥补亏损顺序明确
214条公积金弥补公司亏损,应当先用任意公积金和法定公积金;仍不能弥补的,可以按照规定用资本公积金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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