邻友圈

搜索
楼主: 15620_邻友a6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正如每一片叶子都有自己的纹理,每个人也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。

[复制链接]
6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1:57:45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逗儿反酒吧18910 发表于 2023-1-7 10:19
痴心死磕说白纸坊和化石营都执行的是标准590方案,所以他支持。哎呀呀呀,什么时候590文件有方案了!此前还 ...

法院给白纸坊老刘的判决书可以参考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2:21:4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3:31:4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6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3:49:4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之前痴心死磕在他自己的帖子下,发了个法院强拆的判决图片,跪呼道,“看看,强拆都符合590。” 你心心念念J地块被强拆的孙女士,生生的两套房变成了一套房,损失2、3百万,即便这样,不是依然符合你所谓的标准590么?同是孙女士被征收58平,给两套符合,给一套也符合,白纸坊给4套也符合,你所谓的标准590,似乎也没了标准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5#
发表于 2023-1-7 14:59:5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jeffley 发表于 2023-1-7 10:27
希望看到官方正面解释,关于590误导了很多人

那些所谓被误导的本质也是贪婪,590究竟长啥样自己看就是了,人云亦云其实就是想跟着大王有肉吃,没料到这大王是纸糊的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6#
发表于 2023-1-7 16:46:4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7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7:20:3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拆迁致富 发表于 2023-1-7 16:46
孙女士说到做到、表里如一,比电控强多了。2007年电控不是表示不拆了吗,现在拆什么?

这个论坛里,除了您一个人,包括拆闹痴心死磕都不会赞赏孙女士的选择。只能说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8#
发表于 2023-1-7 17:25:2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15620_邻友a6 发表于 2023-1-7 17:20
这个论坛里,除了您一个人,包括拆闹痴心死磕都不会赞赏孙女士的选择。只能说世界之大,无奇不有。

胡疯子是那坨臭里生的蛆,不恶心人就死了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69#
发表于 2023-1-7 17:28:1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0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7:40:0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71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8:07:4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拆迁致富 发表于 2023-1-7 17:28
孙女士算人,说到做到,不反悔。
电控里面两条腿的能算人吗?非成套房把公摊加一遍就算成套房了。

孙女士现在后悔没有可不一定哦,毕竟损失了2、3百万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2#
发表于 2023-1-7 18:19:3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提示: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3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8:27:36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拆迁致富 发表于 2023-1-7 18:19
孙女士后悔?按照酒仙桥的方案,孙女士签字就得损失二、三百万。

哦,原来被强拆是最好的选择。您真是高人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4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18:52:5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回复

使用道具 举报

75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-7 20:45:54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我觉得还是法院更权威。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二手市场


触屏版| Archiver|小黑屋|东坝网|邻友圈 ( 京ICP备05082545号

GMT+8, 2025-5-23 08:06 , Processed in 0.019336 second(s), 10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违法不良信息举报
举报电话/涉未成年人举报渠道:010-64777377
举报邮箱 :adwangjing@qq.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
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65 京ICP备05082545号 营业执照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