邻友圈

搜索
查看: 23466|回复: 13
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

给的新房是什么性质的产权

[复制链接]
跳转到指定楼层
1#
发表于 2023-9-18 10:36:3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|倒序浏览 |阅读模式
听说是二类经适房 拿到房就有本吗? 是不是五年内不能上市交易啊? 看最近关于安置房新政传言比较多 会不会未来不能卖啊
分享到: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新浪微博新浪微博
收藏收藏
推荐
发表于 2023-9-18 21:02:2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经济适用房分为“一类经济适用房”和“二类经济适用房”两种,其中“一类经济适用房”颁发两限房的产权证,必须满五年以后才可以交易,交易需补交10%的综合地价款。交易一次以后房屋产权证的性质变更为商品房。
二类经济适用房是等同于经济适用房管理的房产类型,这类房产大多为“拆迁安置”类房产或者“回迁房”,他们只是产权证标注为经济适用房,行政管理上比照经济适用房,但是不受经济适用房5年的限制,只要取得产权证就可以上市交易,除了按照商品房税费标准以外,还需要交纳成交价格3%的土地出让金,交纳该土地出让金后,其产权性质变为商品房。
回复 支持 1 反对 0

使用道具 举报

2#
发表于 2023-9-18 11:22:2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好好看新闻,不能买卖的是共有产权和公租房,前者需要买全部产权再卖,后者就是租房一年一审核没有买卖权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3#
发表于 2023-9-18 18:16:03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一看就不懂法,五年内可以上市交易,但是要交百分之20个税,五年后交易没有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4#
发表于 2023-9-18 19:30:12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好好读一读 9 月 4 日国家住建委关于保障房的最新表态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5#
发表于 2023-9-18 19:32:38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读一读何立峰副总理 9 月 4 日保障房最新讲话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7#
发表于 2023-9-19 07:42:2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那这次酒仙桥的回迁房是属于二类经济适用房是吗?满几年可以上市交易,需要上交多少土地出让金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8#
发表于 2023-9-20 14:12:1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一个个多懂似的 你们但是告诉人家酒仙桥的新房算那种啊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9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9-20 14:21:09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13901_邻友an_ei 发表于 2023-9-20 14:12
一个个多懂似的 你们但是告诉人家酒仙桥的新房算那种啊

在没拿到本之前 一切都叫可能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0#
发表于 2023-9-20 21:21:1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18612_邻友lb 发表于 2023-9-18 21:02
经济适用房分为“一类经济适用房”和“二类经济适用房”两种,其中“一类经济适用房”颁发两限房的产权证, ...

牛牛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1#
发表于 2023-9-22 18:22:0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18601_邻友eS 发表于 2023-9-20 14:21
在没拿到本之前 一切都叫可能

自己懂啦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2#
 楼主| 发表于 2023-10-7 15:12:20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上面几个懂王可以回复下吗? 安置房源产权证问题?有没有?什么时候给?给什么性质的?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3#
发表于 2023-10-7 15:31:07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能交易也是全款继续住五十年吧!没几人全款买搬迁房吧!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14#
发表于 2023-10-7 19:43:21 来自手机 | 只看该作者
顺其自然55 发表于 2023-10-7 15:31
能交易也是全款继续住五十年吧!没几人全款买搬迁房吧!

买的人少,主要买安置房不保值
回复 支持 反对

使用道具 举报

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| 注册

本版积分规则

二手市场


触屏版| Archiver|小黑屋|东坝网|邻友圈 ( 京ICP备05082545号

GMT+8, 2025-5-21 06:32 , Processed in 0.020843 second(s), 13 queries , Gzip On.

Powered by Discuz!

© 2001-2013 Comsenz Inc.

违法不良信息举报
举报电话/涉未成年人举报渠道:010-64777377
举报邮箱 :adwangjing@qq.com 网上有害信息举报专区
京公网安备110105000765 京ICP备05082545号 营业执照
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